解释 : 三十四年 ,初,哀公娶郑,长 姬生悼太子师,少姬生偃。 二嬖妾,长妾 生留,少妾生 胜。留有宠哀公,哀公属之其弟司 徒招。哀公病,三月,招杀 悼太子,立留为太 子。哀公怒 ,欲诛招,招发兵围守哀 公,哀公 自经杀。招卒立留为 陈君。四月, 陈使使赴楚。楚灵王闻陈乱,乃杀陈 使者,使 公子弃疾发兵伐陈,陈君留奔郑。九月,楚围陈。十一月,灭陈。使弃疾为陈公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