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二十六年夏 ,齐桓公大会诸 侯於葵丘。 晋献公病,行後,未至,逢周之 宰孔。宰孔 曰:“齐桓公益骄, 不务德而务远略 ,诸侯弗平。君弟毋会,毋如晋何。”献公亦病,复还归。病甚, 乃谓荀息曰:“吾以奚 齐为後,年少, 诸大臣不服,恐 乱起,子能立之乎?”荀 息曰:“能。”献公曰: “何以为验?”对曰:“使死者复生,生者不惭,为之 验。”於是遂 属奚齐於荀息。荀息为 相,主国政。秋九月 ,献公卒。里克、邳 郑欲内重耳 ,以三公子之 徒作乱,谓荀息曰:“三怨将起,秦、晋辅 之,子将何如?” 荀息曰:“吾不可负先君言。”十月,里克杀奚齐于丧 次,献公未葬也。荀息将死之,或曰 不如立奚齐弟悼 子而傅之,荀息立悼子而葬献公。十一月,里克弑悼子于朝,荀 息死之。君子曰:“诗所谓‘白珪之玷,犹可磨也,斯言之玷,不可为也’,其荀息之谓乎 !不负其言。”初,献公 将伐骊戎,卜曰“齿牙为祸 ”。及破骊戎,获骊姬, 爱之,竟 以乱晋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