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文公元年,居西垂宫。三年,文公以 兵七百人东猎。四年, 至汧渭之会 。曰:“昔周邑我先秦嬴 於此,後卒获为诸侯。”乃卜居之,占曰吉,即营邑之。十年 ,初为鄜畤,用 三牢。十三年,初有史以纪事,民多化者。十 六年,文公以兵伐戎,戎败走。於是 文公遂收周馀民有之,地至岐,岐以东献之 周。十九年,得陈宝。 二十年, 法初有三族之罪。二十七年,伐南 山大梓,丰 大特。四十八年,文公太子卒,赐谥为 竫公。竫 为太子,是文公孙也。五十年,文公卒 ,葬西山。竫公子立,是为宁公。 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