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厉公者,陈文 公少子也,其母蔡女。文公卒,厉公兄鲍立,是 为桓公。桓公与 他异母。及桓公病,蔡人为 他杀桓公鲍及太子免 而立他,为厉公。 厉公既立, 娶蔡女。蔡女淫 於蔡人,数归,厉公亦数 如蔡。桓公之少子林怨厉公杀其父与兄,乃令蔡人诱厉公而杀之 。林自立,是 为庄公。故陈完不得立, 为陈大夫。厉公之杀,以淫 出国,故春秋曰“蔡人杀陈他”,罪之也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