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於是上使御史簿责魏其所言灌夫,颇不 雠,欺谩。劾系都司空。孝景时,魏 其常受遗诏,曰 “事有不便,以便宜论上”。及系 ,灌夫罪至 族,事日 急,诸公莫敢复明言於上 。魏其乃使昆弟子上书言之 ,幸得复召 见。书奏上,而案 尚书大行无遗诏。诏书独藏魏其家,家丞封。乃 劾魏其矫先帝诏,罪当弃市 。五年十月,悉论灌夫 及家属。魏其良久 乃闻,闻即恚,病痱,不 食欲死。或闻上无意 杀魏其,魏其复食,治 病,议定不死矣 。乃有蜚语为恶言闻上,故以十二月晦 论弃市渭城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