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文公元年,居西 垂宫。三年, 文公以兵 七百人东猎。四年,至汧渭之会。曰:“昔周邑我先秦嬴 於此,後卒获为诸侯。”乃 卜居之, 占曰吉,即营邑之。十年,初为鄜畤,用三牢。十三年,初有史以纪事,民多化者。十六年 ,文公以兵伐戎,戎败走。於是文公 遂收周馀 民有之,地至岐,岐以东献之周。十九年,得陈宝。 二十年, 法初有三族之罪。二十七年,伐 南山大梓,丰大特。四十八年,文公太子卒,赐谥为竫公。竫为太子,是文公孙也。五十年, 文公卒,葬西山。竫公子立 ,是为宁公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