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居无何,条侯子为父买工官尚方甲楯五百被 可以葬者。取庸苦之,不予钱。庸知其盗买县 官器,怒而上变告子,事 连汙条侯。书既闻 上,上下吏。吏簿 责条侯, 条侯不对。景 帝骂之曰:“吾不用也。”召 诣廷尉。廷尉责 曰:“君侯欲反邪?”亚夫曰:“臣所买器,乃葬器也,何谓反邪?”吏曰:“君侯纵不反地上,即欲 反地下耳。”吏侵之 益急。初 ,吏捕条侯,条侯欲自杀 ,夫人止之,以故不得死,遂入廷尉。因 不食五日,呕血而死。国除 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