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二十六年夏,齐桓公大会诸侯於葵丘 。晋献公病,行後,未 至,逢周之宰孔。宰孔曰:“齐桓公益骄,不 务德而务远略,诸侯弗平。君 弟毋会,毋如 晋何。” 献公亦病,复还归。病甚,乃 谓荀息曰:“吾以奚齐为後,年少,诸大臣不服,恐乱起,子能立之乎?”荀息曰:“能。”献 公曰:“何以为验?”对曰 :“使死者复生,生者不惭,为之验。”於是遂属奚齐於荀息。荀息为 相,主国政 。秋九月, 献公卒。里 克、邳郑欲内重耳,以三公子之徒作 乱,谓荀息曰:“三怨 将起,秦、晋 辅之,子将 何如?”荀息曰:“吾不可负先君 言。”十月,里克杀奚齐于丧次,献公未葬也。荀息将 死之,或曰不如立 奚齐弟悼子而傅之, 荀息立悼子而葬献公。十一月 ,里克弑悼 子于朝,荀息死之。君子曰:“诗所谓‘白珪之玷,犹可磨也,斯言之玷,不可为也’,其荀息之谓乎!不负其言。”初,献公将伐 骊戎,卜曰“齿牙为祸”。及破骊戎,获骊姬, 爱之,竟以乱晋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