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二十六年夏,齐桓 公大会诸侯於葵丘 。晋献公病,行後,未至,逢周之宰孔。宰孔 曰:“齐桓公益骄,不务德而务远略,诸侯 弗平。君弟毋会,毋如晋何。”献公亦病,复还归。病 甚,乃谓荀息曰:“吾以奚齐为後,年少,诸大臣不服,恐乱起,子能 立之乎?”荀息曰:“能。” 献公曰:“何以为验?”对曰:“使死者复生,生者 不惭,为之验。”於是 遂属奚齐於荀息。荀 息为相,主国政 。秋九月,献公卒。里克、邳郑欲内重耳,以三公子之徒作乱,谓荀息曰:“三怨将起,秦、晋辅之,子将何如 ?”荀息曰:“ 吾不可负先君言。”十月,里克杀奚齐于丧次,献公未葬 也。荀息将 死之,或曰不如立奚齐弟 悼子而傅之,荀息立悼子而葬献公 。十一月,里克 弑悼子于朝, 荀息死之。君子曰:“诗所谓‘白珪之玷, 犹可磨也,斯言之玷,不可为也’,其荀息 之谓乎!不负其 言。”初,献公 将伐骊戎,卜曰 “齿牙为祸”。及破骊戎,获骊姬,爱之, 竟以乱晋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