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厉公者,陈文公少子也,其母蔡女。 文公卒,厉公兄鲍立,是为桓公。桓公与他 异母。及桓公病,蔡人为他杀桓公鲍及太子免而立他,为厉公。厉公既立 ,娶蔡女。蔡女淫於蔡人,数归,厉公亦数如蔡。桓公之少子林怨厉公 杀其父与兄,乃令蔡人诱厉 公而杀之。林自立,是为庄公。 故陈完不得立,为陈 大夫。厉公之杀,以淫出 国,故春秋曰“蔡人杀陈他”,罪 之也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