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文帝四年中,人上书言意, 以刑罪当传西之长安。意有五女,随而泣。意怒,骂曰:“生子不生男,缓急无可使者!”於是少女缇萦伤父之言,乃随父 西。上书曰:“妾父为吏,齐中称其廉 平,今坐法当刑 。妾切痛死者不可 复生而刑者不可复续,虽欲 改过自新,其 道莫由,终不可得。妾原入身为 官婢,以赎父刑罪, 使得改行自新也。” 书闻,上 悲其意,此岁中亦除肉刑法。 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