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十四年,灵公壮,侈,厚敛以彫墙。 ”从台上弹人 ,观其避丸也。宰夫胹熊蹯不熟,灵公怒,杀宰夫,使妇人持其 尸出弃之,过朝。赵盾 、随会前数谏,不听;已又见死人手,二人前谏。随会先谏, 不听。灵 公患之,使鉏麑刺赵盾。盾闺门开,居处节,鉏麑 退,叹曰:“杀忠臣,弃君 命,罪一也 。”遂触树而 死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