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减宣者,杨 人也。以佐史无害给事河东 守府。卫将军青使买马河东,见宣无害,言上,徵为大厩丞。官事辨, 稍迁至御史及中丞 。使治主父偃及治淮南反狱 ,所以微 文深诋,杀者甚众,称为敢 决疑。数废数起,为御史及中丞 者几二十岁。王温舒免中尉,而宣为左内史。其治米盐,事大 小皆关其手,自部署县名曹实物 ,官吏令丞不得擅摇,痛以 重法绳之。居官数年, 一切郡中为小治辨,然独宣以小致大,能 因力行之,难以为经 。中废。为右扶风,坐怨成 信,信亡 藏上林中, 宣使郿令格杀信,吏卒格信时,射 中上林苑门,宣下吏诋罪,以为大 逆,当族,自杀。而杜周任用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