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立二十六年 卒,子建 立为王。七年自杀。 淮南、衡山谋反时,建 颇闻其谋。自以为国近淮 南,恐一日发,为所并,即 阴作兵器,而时佩 其父所赐将军印,载天 子旗以出。易王死未葬,建有所说易王宠美人淖姬,夜使人迎与 奸服舍中。及淮 南事发,治党与颇及江都王建。建恐,因使人 多持金钱,事绝其 狱。而又信巫祝,使人祷祠妄言 。建又尽与其姊弟奸。事既闻,汉公卿请 捕治建。天子不忍,使大臣即讯王。王服所犯, 遂自杀。国除,地入于汉,为广陵郡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