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元朔六年中,衡山王使人上书请废太子爽,立孝为 太子。爽闻,即使所善白嬴之长安上书 ,言孝作輣车镞矢,与王御者奸,欲以败孝 。白嬴至长安, 未及上书,吏捕嬴,以淮南事系。王闻爽使白嬴上书,恐言国阴事,即上书反告太子 爽所为不道弃市罪事。事下沛郡治 。元年冬,有 司公卿下 沛郡求捕所与淮南谋反 者未得,得 陈喜於衡山王子孝家 。吏劾孝首匿喜 。孝以为陈喜 雅数与王计谋反,恐其发 之,闻律先 自告除其罪,又疑太子使白嬴上书发其事,即先自告,告所与 谋反者救赫、陈喜等。廷尉治验,公卿请逮捕衡山王治之。天子曰:“勿捕 。”遣中尉安、大行息即问王,王具以情实对 。吏皆围王宫而守之。中尉大行还, 以闻,公卿请遣 宗正、大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