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当此之时,诸将之徇地者,不 可胜数。周市北徇地至狄,狄人田儋杀狄令,自立为齐王,以齐反击周市。市 军散,还至魏地,欲 立魏後故甯陵君咎为 魏王。时咎在陈王所,不得之魏。魏地已定,欲 相与立周市为魏王,周市不肯。使者五反,陈王乃立甯陵君咎 为魏王,遣之国 。周市卒为相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