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十四年,灵 公壮,侈, 厚敛以彫墙。”从台上 弹人,观其避丸也。宰夫胹熊蹯不 熟,灵公怒,杀宰夫, 使妇人持其尸出弃 之,过朝。赵盾、随 会前数谏,不听;已又见死人手,二人前 谏。随会先谏,不听。灵公患之,使鉏麑刺赵盾。盾 闺门开,居处节,鉏 麑退,叹 曰:“杀忠臣,弃君命,罪一也。”遂触树而死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