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至齐,齐桓公厚礼,而以 宗女妻之,有马二十乘,重耳安之。重耳至齐二岁而桓公卒,会竖 刀等为内乱,齐孝公之立,诸 侯兵数至。留齐凡五岁。重耳爱齐女, 毋去心。赵衰、咎犯 乃於桑下谋 行。齐女侍者在桑上闻之, 以告其主。其主乃杀侍者,劝重耳趣行。重耳曰:“人生安乐,孰知其 他!必死於此,不能去。”齐女 曰:“子一国公子,穷而来此,数士者以子为命。子不疾反国,报劳臣,而怀女德,窃为子羞之。 且不求,何 时得功?”乃与赵衰等谋 ,醉重耳,载以行。行远 而觉,重耳 大怒,引戈欲杀咎犯。 咎犯曰:“杀臣成子,偃之原也。”重耳曰 :“事不成,我食舅氏之肉。”咎犯曰:“事不 成,犯肉腥臊 ,何足食!”乃止,遂行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