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三十四年,初,哀公娶郑,长姬生悼太子师, 少姬生偃。二嬖妾,长妾 生留,少妾生胜。留有宠哀 公,哀公属之其 弟司徒招。哀公病,三月, 招杀悼太子,立留 为太子。哀公怒,欲诛招,招发兵围守哀公,哀公自经杀。招卒立留为陈君。四月,陈使使赴楚。 楚灵王闻陈乱,乃杀陈使者,使公子弃疾发兵伐陈,陈君留 奔郑。九月, 楚围陈。十一月,灭陈。使弃疾为陈公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