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二十六年夏,齐桓公大会 诸侯於葵丘。晋献公病 ,行後,未至,逢周之宰孔。宰孔曰:“齐桓公益 骄,不务德而务远略,诸侯弗平。君弟毋会,毋如晋何。” 献公亦病,复还归 。病甚,乃谓荀 息曰:“吾以奚齐为後,年 少,诸大臣不服,恐乱起,子能立之乎?”荀息曰 :“能。”献公曰:“何以为验?” 对曰:“使死者复生,生者不惭,为之验。”於是遂属奚齐於荀息。荀息为相,主国政 。秋九月,献 公卒。里克、邳郑欲内重耳,以三公子之徒作乱,谓 荀息曰:“三怨将起 ,秦、晋辅之,子 将何如?”荀息曰 :“吾不可负先君言。”十月,里克杀奚 齐于丧次,献公未葬也 。荀息将死之,或曰不如立奚齐弟悼子而傅之,荀息立悼子而葬献公。十一月,里克弑悼子于 朝,荀息死之。君子曰:“诗 所谓‘白珪 之玷,犹可磨也 ,斯言之玷,不可为也’,其 荀息之谓乎!不负其言。”初,献公将伐骊戎,卜曰 “齿牙为祸”。及破骊戎,获骊姬,爱之,竟以乱晋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