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元朔六年中,衡山王使 人上书请 废太子爽,立孝为太子。爽闻,即使所善白嬴之长安上书,言孝作輣车镞矢,与王御者奸,欲 以败孝。白嬴至长安, 未及上书,吏捕 嬴,以淮南 事系。王闻爽使白嬴 上书,恐言国阴事,即上 书反告太子爽所为不 道弃市罪事。事下沛郡治。元年冬,有司 公卿下沛郡求捕所与淮南谋反者未得, 得陈喜於衡山王子孝家。吏劾孝首匿喜。孝以为陈喜雅数与王计谋反,恐其发之,闻律先自告除其罪,又 疑太子使白嬴上书发其事,即 先自告,告所与 谋反者救赫、陈喜等。廷尉治验, 公卿请逮捕衡山王治之。天子曰:“勿捕。”遣中尉安、大行息即问王,王 具以情实对 。吏皆围王宫而守之。中尉 大行还,以闻,公卿请遣 宗正、大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