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元朔五年,太子学用 剑,自以为人莫及,闻郎中雷被巧,乃召与戏。被一再辞让,误中太子。太 子怒,被恐。此时 有欲从军者辄诣京师,被即原奋击匈奴。太子迁数恶被於王,王使 郎中令斥免,欲 以禁後,被遂亡至长安,上书自明 。诏下其事廷尉 、河南。河南 治,逮淮南太 子,王、王后计欲无遣太子,遂发兵 反,计犹豫,十馀日未定。会有诏,即讯太子。当是时,淮南相怒寿春 丞留太子逮不遣,劾不敬。王以请相,相弗听。王使人上书告相,事下 廷尉治。踪迹连王,王使人 候伺汉公卿 ,公卿请逮捕治 王。王恐事发,太子迁谋曰 :“汉使即逮王,王令人衣卫士衣,持戟 居庭中,王旁有非是,则 刺杀之,臣亦使人刺杀 淮南中尉,乃举兵,未晚。”是时上不许公 卿请,而遣汉中尉宏即讯验王。王闻汉使来,即如太子谋计。汉中尉至,王视其颜色和,讯王以斥雷被事耳,王自度无何,不发。中尉还,以闻。 公卿治者曰:“ 淮南王安拥阏奋击匈奴者雷被等,废格 明诏,当弃市。”诏弗许 。公卿请废勿王,诏弗许。 公卿请削五县,诏 削二县。使中尉宏赦淮南王罪,罚以削地。中尉入淮南界,宣言赦王。王初闻汉公卿请诛之,未知得削地,闻汉使来,恐其捕 之,乃与太子谋刺之如前计 。及中尉至,即贺王,王 以故不发。其後自伤曰:“吾 行仁义见 削,甚耻之。” 然淮南王削 地之後,其为反谋益甚。诸使道 从长安来,为妄妖 言,言上无男,汉不治,即喜;即言 汉廷治,有男,王怒,以为妄言,非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