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二十六年夏,齐桓公大会诸侯於葵丘。晋献公病 ,行後,未至,逢周之宰孔。宰孔 曰:“齐 桓公益骄,不务德而 务远略,诸侯 弗平。君弟毋会,毋如晋 何。”献公亦 病,复还归。病甚,乃谓荀息曰:“ 吾以奚齐为後,年少,诸大 臣不服,恐乱起 ,子能立之乎?”荀息曰:“能。”献公曰: “何以为验?”对曰:“使死者复生,生者不惭,为之验。”於是遂属奚 齐於荀息。荀息为相,主国政。秋九月, 献公卒。里克、邳郑欲内重耳,以三公子之徒作乱,谓荀息曰:“三怨将起,秦、 晋辅之,子将何如?”荀息曰:“吾不 可负先君言。 ”十月,里克杀奚齐于丧次,献公未葬也 。荀息将死之 ,或曰不如立奚齐弟悼子而傅之,荀息立悼子而葬献公 。十一月,里克弑悼子于 朝,荀息死之。君子曰:“诗所谓‘白珪之玷 ,犹可磨也,斯言之玷,不可为也’,其荀息之谓乎!不 负其言。”初 ,献公将伐骊 戎,卜曰“齿牙为祸”。及破骊戎,获骊姬, 爱之,竟以乱晋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