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二十六年 夏,齐桓公大会诸侯於葵丘。晋献公病,行後, 未至,逢周之宰孔 。宰孔曰:“齐桓公益骄, 不务德而务远略,诸侯弗平。君弟毋会, 毋如晋何。”献公亦病,复还归。病甚 ,乃谓荀息曰:“吾以奚齐为後,年少,诸大臣不服,恐乱起 ,子能立之乎?”荀息曰:“能。”献公曰:“何以为 验?”对曰:“使死者 复生,生者不惭,为之验。”於是遂属 奚齐於荀息。荀息为相,主国政。秋九月,献公卒。里克 、邳郑欲内重耳 ,以三公子之 徒作乱,谓荀息曰:“三 怨将起,秦、晋辅之,子将何如?”荀息曰 :“吾不可负先君 言。”十月,里克杀奚齐于丧次,献公未葬 也。荀息将死之, 或曰不如立 奚齐弟悼子而 傅之,荀息立悼子而葬献公。十一月,里克弑悼子于朝,荀息死之。君子曰:“诗所谓‘白珪之玷,犹可磨也,斯言之玷,不可 为也’,其荀息之 谓乎!不负其言。”初,献公将伐骊戎,卜曰“齿牙为祸”。及破 骊戎,获骊姬, 爱之,竟以乱晋 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