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,身体不得摇,骨 肉不相任,故 喘,不当医治。脉法曰“年二十脉气当 趋,年三十当疾步,年四十当安坐, 年五十当安卧,年六十已上气当大董”。 文王年未满二十,方脉气 之趋也而徐之,不应天道 四时。後闻医灸之即笃,此论病之过 也。臣意论之,以为神气争而邪气入,非年少所能复之也,以故死。所谓气者,当调饮食, 择晏日,车步广志,以適筋骨肉血脉 ,以泻气 。故年二十, 是谓“易■”。法不当砭灸,砭灸至气逐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