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十四年,灵公 壮,侈,厚敛以彫墙。”从 台上弹人,观其避丸也。宰夫胹熊蹯不熟,灵公怒,杀宰夫, 使妇人持其尸出弃之 ,过朝。赵 盾、随会前数谏,不 听;已又见死人手, 二人前谏。随会先谏,不 听。灵公患之,使鉏 麑刺赵盾。盾 闺门开, 居处节,鉏麑退,叹曰:“杀忠臣,弃君命,罪一也。”遂触树 而死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