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十二月,上曰:“法者,治 之正也,所以禁 暴而率善人也。今犯法 已论,而使毋罪之父母 妻子同产坐之,及为收 帑,朕甚不取。其议之 。”有司皆曰:“ 民不能自治,故为法以禁之。相坐 坐收,所以累 其心,使重犯法 ,所从来远矣。如故便。”上曰: “朕闻法正则民悫, 罪当则民从。且夫 牧民而导之善者, 吏也。其既不能导, 又以不正之法 罪之,是反害於民为暴者也。何以禁之?朕未见其便,其孰计之。”有司皆曰:“陛下加大惠,德甚盛,非臣等所及也。请奉 诏书,除收帑诸相坐律令。 ”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