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商贾以币之变, 多积货逐利。於是公卿言:“郡国颇 被菑害,贫民无产 业者,募徙广饶 之地。陛下损膳省用,出禁钱以振元元,宽贷赋,而民不齐出於南亩,商贾滋众。贫 者畜积无有,皆仰 县官。异时算 轺车贾人缗钱皆有差,请算如故。诸贾人末作贳贷卖买,居邑稽诸物, 及商以取利者,虽无市籍 ,各以其物自占,率缗钱 二千而一算。诸作有租及 铸,率缗钱四千一算。非吏比 者三老、北边骑士,轺车 以一算;商贾人轺车二算;船五丈以上 一算。匿不自占,占不悉,戍边一岁,没 入缗钱。有能告者,以其半畀之。贾 人有市籍者,及其家属,皆无 得籍名田,以便 农。敢犯令,没入 田僮。”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