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十二月,上曰:“法 者,治之正也,所以禁 暴而率善人也。今 犯法已论,而使毋罪之 父母妻子同产坐之,及为 收帑,朕甚不 取。其议之。”有司皆曰:“民不能自治,故 为法以禁之。相坐坐收,所以累其心,使重犯法, 所从来远矣。如故便。”上曰:“朕闻法正则民悫,罪当则民从。且夫牧民而导之善者,吏 也。其既不能导,又以不正之法 罪之,是反 害於民为暴者也。何以禁之?朕未见其便 ,其孰计之。” 有司皆曰: “陛下加大惠,德甚盛,非臣等所及也。请奉诏书,除收帑诸相坐律令。”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