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三十四年,初,哀公 娶郑,长姬生悼太子师,少姬生偃。二嬖妾,长妾生留,少妾生胜。留有宠哀公,哀公 属之其弟司 徒招。哀公病,三月 ,招杀悼太子,立留为太子 。哀公怒,欲诛招,招 发兵围守哀公,哀公自经 杀。招卒立留为陈君。四 月,陈使使赴楚。楚灵王闻陈 乱,乃杀陈使者,使 公子弃疾发兵伐陈 ,陈君留奔郑。九月, 楚围陈。十一月,灭陈。使弃疾为陈公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