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厉公者,陈文公少子也, 其母蔡女。文公卒,厉公兄 鲍立,是为桓公。桓公与他异母。及桓公病, 蔡人为他杀桓公鲍及太子免 而立他,为 厉公。厉公既立,娶蔡女。 蔡女淫於蔡人,数归,厉公亦数如蔡。桓公之少子林怨厉公杀其父与兄,乃令蔡人诱厉公而杀之。林自立, 是为庄公。故陈完 不得立,为陈大夫。厉公之杀,以淫出国,故春秋曰“蔡人杀陈他” ,罪之也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