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至齐,齐桓公厚 礼,而以宗女妻之,有 马二十乘 ,重耳安之。重耳至齐二岁而桓公卒,会竖刀等为内乱,齐孝公之立,诸侯兵数至。留齐凡五 岁。重耳爱齐 女,毋去心。赵衰 、咎犯乃於桑下谋行。齐女侍者在桑上闻之 ,以告其主。其主乃杀侍者,劝重耳 趣行。重耳曰 :“人生安乐,孰知其他!必死於此,不能去。”齐女曰:“子一国公子 ,穷而来此 ,数士者以子为命。子不 疾反国,报 劳臣,而怀女德,窃为子羞之。且不求,何时得功?”乃与赵衰等谋,醉重耳, 载以行。行 远而觉,重耳大怒,引戈欲杀咎犯 。咎犯曰:“杀臣成子,偃之原也。”重耳曰:“事不成,我食舅氏之肉。”咎犯曰:“事 不成,犯肉腥臊, 何足食!”乃止,遂行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