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减宣者,杨人也。 以佐史无害给事河东守府。卫将军青使买马河东,见宣无害,言上,徵为大厩丞 。官事辨,稍迁至御史及中丞。使治主 父偃及治淮 南反狱,所以微文深诋, 杀者甚众,称为 敢决疑。数废数起,为御史及中丞者几二 十岁。王温舒免中 尉,而宣为左内史。其治米盐,事大小皆关其手,自部署县名曹实物,官吏令丞不得擅 摇,痛以重法绳之。居官数年 ,一切郡中为小治辨,然独宣以小致大,能因力行之,难以为经 。中废。为右扶风,坐怨成 信,信亡藏上林中,宣使郿令格杀信,吏 卒格信时,射中上林苑门,宣下吏诋罪,以为大逆, 当族,自杀。而杜周任用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