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二十六年夏,齐桓公大会诸侯於葵 丘。晋献公病,行後,未至,逢周之宰孔。宰孔曰:“齐桓公益骄,不务德而务远略,诸侯弗平。君弟毋会,毋 如晋何。”献公亦病 ,复还归。病甚,乃谓荀息 曰:“吾以奚齐为後,年少,诸大臣不服, 恐乱起,子能立之乎?”荀息曰:“能 。”献公曰:“何以 为验?”对曰:“使 死者复生,生者不惭,为之验。”於是遂属奚 齐於荀息。荀息为相,主国 政。秋九 月,献公卒。里克、邳郑欲内重耳,以三公子之徒作乱,谓荀息曰:“三怨将起,秦、 晋辅之,子将 何如?”荀息曰:“吾不可负先君言。 ”十月, 里克杀奚齐 于丧次,献公未葬也。荀息将死之,或曰不如立奚齐弟悼子而傅 之,荀息立悼子而葬献公。十一月,里克弑悼子于朝,荀息死之。 君子曰:“诗所谓‘白珪之 玷,犹可磨也,斯言之 玷,不可为也’ ,其荀息之谓乎!不负其言 。”初, 献公将伐骊戎,卜曰 “齿牙为祸”。及破骊戎,获 骊姬,爱之,竟以乱 晋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