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蔡泽曰:“若夫秦之商君,楚之吴 起,越之大夫种,其卒然亦可原与? ”应侯知蔡泽之欲困己以说,复谬 曰:“何为不可?夫公孙鞅之事孝公也,极身无贰虑,尽公而不顾 私;设刀锯以禁奸 邪,信赏罚以致治;披腹心,示情素,蒙怨咎,欺旧友,夺魏公子卬,安秦社稷,利百姓,卒为秦禽将 破敌,攘地千里。吴起之事悼王也,使私不 得害公,谗不得蔽忠, 言不取苟合,行不取苟容 ,不为危 易行,行义不辟难,然为 霸主强国,不辞祸凶。大 夫种之事越王也,主虽困辱,悉忠而 不解,主虽绝亡,尽能而弗离,成功而 弗矜,贵富而不骄怠。若此三 子者,固义之至也,忠之节也。是故君子以义死难,视死如归;生而辱不如死而荣。士固 有杀身以成名,虽义之所在,虽死无所恨。 何为不可哉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