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厉公者,陈文公 少子也,其母蔡女。文公卒,厉公兄鲍立,是为桓公。桓公与他异母。及桓公病 ,蔡人为他杀桓公鲍 及太子免而立他,为厉公。厉公既立,娶蔡女。蔡女淫於蔡人, 数归,厉公亦 数如蔡。桓公之少子林怨厉公杀其父与兄, 乃令蔡人诱厉公而杀之。林自立,是为庄公。故陈完不 得立,为陈大夫。厉公之杀 ,以淫出国,故春秋曰“蔡 人杀陈他”,罪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