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元朔六年 中,衡山王使人上书请 废太子爽,立孝为太子。 爽闻,即使所善白嬴之长安上书,言孝作輣车镞矢,与王御 者奸,欲以败孝。白嬴至 长安,未及上书,吏捕嬴,以淮南事系。王闻 爽使白嬴上书 ,恐言国 阴事,即上书 反告太子爽所为不道弃市罪事。 事下沛郡治。元年冬,有司公卿下沛郡求 捕所与淮南谋反者未得,得陈喜於衡山王子孝家。 吏劾孝首匿喜。孝以为陈喜雅数与 王计谋反, 恐其发之,闻律先自告除其罪,又疑太子使白嬴上书发其 事,即先自告,告所与谋反者救赫 、陈喜等 。廷尉治验,公 卿请逮捕衡山王 治之。天子曰:“勿捕 。”遣中尉安、大行息即问王,王具以情实对。吏 皆围王宫而守之。 中尉大行还,以闻,公 卿请遣宗正、大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