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三十四年,初,哀公娶郑,长姬生悼太 子师,少姬生偃。 二嬖妾,长妾 生留,少妾生胜。留有宠哀公,哀公属之其弟司徒招。哀公病,三月,招杀悼太子,立留为太子。哀公 怒,欲诛招,招发兵围 守哀公,哀公自经杀。招卒立 留为陈君。四月, 陈使使赴楚。楚灵王闻陈乱,乃杀陈使者,使公子弃疾发兵伐陈,陈 君留奔郑。九月, 楚围陈。十一月,灭 陈。使弃疾为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