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二十六年夏,齐桓 公大会诸侯於葵丘。晋献公病,行後,未至,逢周之宰孔。宰孔曰 :“齐桓公益骄,不务 德而务远略,诸侯弗 平。君弟毋会,毋如晋何。” 献公亦病,复还归。 病甚,乃谓荀息曰:“吾以奚齐为後, 年少,诸大臣不服,恐 乱起,子能立之乎?” 荀息曰:“能。”献公曰:“何以为验?”对曰:“使死者复生,生者不惭,为 之验。”於是遂属奚齐於荀 息。荀息为相 ,主国政。秋九月,献公卒。里克、邳郑欲内 重耳,以三 公子之徒作乱,谓荀息曰 :“三怨将 起,秦、晋辅之,子 将何如?”荀息 曰:“吾不可负先君言。” 十月,里克 杀奚齐于 丧次,献公未葬也。荀息将死之 ,或曰不如立 奚齐弟悼子而傅之,荀息立悼子 而葬献公。 十一月,里克弑悼子 于朝,荀息死之。君子曰:“诗所谓‘白珪之玷,犹可磨也,斯言之玷, 不可为也’,其荀息之 谓乎!不负其言。” 初,献公将伐骊戎,卜曰“齿牙为祸”。 及破骊戎,获骊 姬,爱之,竟以乱晋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