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元朔六年中,衡山王使人 上书请废太子爽,立孝为太子。爽闻 ,即使所善白嬴之长安上书,言孝作輣车 镞矢,与王 御者奸,欲以 败孝。白嬴至长安,未及上书,吏捕 嬴,以淮南事系。王闻爽使白嬴上书,恐言国 阴事,即上书反告 太子爽所为不道弃市罪事。事下沛郡治 。元年冬,有司公卿 下沛郡求捕所与淮南谋反 者未得,得陈喜於衡山王子孝家。吏劾孝 首匿喜。孝以为陈喜雅数与王计谋反,恐其发之,闻律先自告除其罪,又疑太子使白嬴 上书发其事,即先 自告,告所与谋反者救赫、陈喜等。 廷尉治验,公卿请逮捕衡山王治之。天子曰: “勿捕。” 遣中尉安、大行息即问王,王具以情实对。吏皆围王宫而守之。中尉大 行还,以闻,公卿请遣 宗正、大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