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三十三年,发 诸尝逋亡人、赘婿、贾人略取陆梁地,为桂林、象 郡、南海 ,以適遣戍。西北斥逐匈奴。 自榆中并河以东,属之阴 山,以为十四县,城河上为塞。又使蒙恬渡河取高阙、山、北假中,筑亭障以逐戎人 。徙谪,实之 初县。禁不得祠。明星出西方。三 十四年,適治狱吏不直者, 筑长城及南越地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