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於是上使御史簿责魏其所言灌夫,颇不雠,欺谩 。劾系都司空 。孝景时, 魏其常受遗 诏,曰“事 有不便,以 便宜论上”。及系,灌夫罪 至族,事 日急,诸公莫敢复明言於上。魏其乃使昆 弟子上书言之,幸得复 召见。书奏上,而案尚书 大行无遗诏。诏书独藏魏其家,家丞封。乃劾魏其矫先帝诏, 罪当弃市。五年十月,悉论 灌夫及家属。魏其良久乃闻,闻即恚,病痱, 不食欲死。或闻上无意杀魏其,魏其复食, 治病,议定不死矣。乃有蜚语为恶 言闻上,故 以十二月晦 论弃市渭城。 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