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至齐,齐桓公厚礼,而以宗女妻之,有马二十乘,重耳安之。重耳至齐二岁而 桓公卒,会竖刀等为内 乱,齐孝 公之立,诸侯兵数至。留齐凡五 岁。重耳爱齐女,毋去心。 赵衰、咎 犯乃於桑下谋行。齐女侍者在桑上闻之, 以告其主。其主乃杀 侍者,劝重耳趣行。 重耳曰:“人生安乐,孰知 其他!必 死於此,不能去。”齐女曰 :“子一国公子,穷而 来此,数士者以子为命 。子不疾反国,报劳臣,而怀女德, 窃为子羞之。且不求, 何时得功?”乃与赵衰等谋,醉重耳,载以行。 行远而觉,重耳大 怒,引戈欲杀咎犯。咎犯曰:“杀臣成子,偃之原也。”重耳曰:“事不成,我食舅氏之肉。”咎 犯曰:“事不成,犯肉腥臊,何足食! ”乃止,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