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岁馀,每河东守 尉行县至绛,绛侯勃自畏恐诛,常被甲,令家人持兵以 见之。其後人有上书告勃欲 反,下廷尉。廷尉下其事长安,逮 捕勃治之。勃恐, 不知置辞。吏稍侵辱之。勃以千金与狱吏,狱吏乃书牍背示之,曰“ 以公主为证”。公主者,孝文帝女也,勃太子胜之 尚之,故狱吏教引为证。勃 之益封受赐,尽以予薄昭。及系急,薄昭 为言薄太后,太后亦以为无反 事。文帝朝,太后以冒絮提 文帝,曰:“绛侯绾皇帝玺,将 兵於北军,不以 此时反,今 居一小县,顾欲反 邪!”文帝既见绛侯狱辞, 乃谢曰:“吏方验而出之。”於是使使持节赦绛侯,复爵 邑。绛侯既出,曰:“吾尝将百万军,然安知狱吏之贵乎!”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