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十四年,灵公壮,侈,厚敛以彫墙。”从台上弹人,观其避丸也。宰夫胹熊蹯不熟,灵公怒,杀 宰夫,使妇人持其尸出 弃之,过朝。赵盾、随会前数谏,不 听;已又见死人手, 二人前谏。随会先谏,不听 。灵公患之,使鉏麑刺赵盾 。盾闺门 开,居处节,鉏麑退 ,叹曰:“杀忠臣,弃君命,罪一也 。”遂触树而死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