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厉公者,陈文公少子也,其母蔡女。文公卒,厉公兄鲍立, 是为桓公。桓公与他异母。 及桓公病,蔡 人为他杀 桓公鲍及太子免而立他,为厉公。厉公既 立,娶蔡女。蔡女淫於蔡 人,数归,厉公亦数如蔡。 桓公之少子林怨厉公杀其父与兄,乃令蔡人 诱厉公而杀之。林自立, 是为庄公 。故陈完 不得立,为陈大夫。厉公之杀,以淫 出国,故春秋曰“蔡人杀陈他”,罪之也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