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减宣者, 杨人也。以佐史无害给事河东守府。卫将军青使买马河东,见宣无害,言上, 徵为大厩丞 。官事辨,稍迁至御 史及中丞。使治主父偃及治淮南反狱,所以微文深诋,杀 者甚众,称为敢决疑。数废 数起,为御史及中 丞者几二十岁。王温舒免中尉,而宣为 左内史。其治米盐,事大小皆关其手,自部署县名曹实物,官吏令丞 不得擅摇 ,痛以重法绳之。居官数年, 一切郡中为小治辨,然独宣 以小致大,能因力行之,难以为经。中废。为右扶风,坐怨成信,信亡藏上林中 ,宣使郿令 格杀信,吏卒格信时,射中上林苑门,宣下吏诋罪, 以为大逆,当族,自杀。而杜周任用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