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元朔六年中,衡山王 使人上书请废太子爽, 立孝为太子。爽闻,即使所善白嬴之长安上书,言孝作 輣车镞矢,与王御者奸,欲以败孝。白嬴至长安,未及上书,吏捕嬴,以淮南事系。王闻爽 使白嬴上书,恐言国阴事,即上书 反告太子爽所为不道弃市罪事。事下沛郡 治。元年冬,有司公卿下 沛郡求捕所与淮南谋反者未得, 得陈喜於衡山王 子孝家。吏劾孝首匿喜。孝以为陈喜雅数与 王计谋反,恐其发之,闻律先自告除其罪,又疑太子使白嬴上书发其事,即先自告,告所与谋反者救赫、陈喜等。廷尉治验,公卿请逮捕衡山 王治之。天子曰 :“勿捕。”遣中尉安、 大行息即问王,王具以情实对。吏皆围王宫而守之。中尉大行 还,以闻,公卿请遣宗 正、大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