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商贾以币之变,多积货逐利。於是公卿言:“郡国颇被菑 害,贫民无产业者, 募徙广饶之地。陛下损膳 省用,出禁钱以振元元,宽贷赋,而民不齐出於南亩, 商贾滋众。贫者畜积无有,皆仰县官。异 时算轺车贾人 缗钱皆有差, 请算如故。诸贾人末作贳贷卖买, 居邑稽诸物,及商以取利者,虽无 市籍,各以其物自占,率缗钱二千而一算。诸作有租及铸,率缗钱 四千一算。非吏比者三老、北边骑士,轺车以一算;商贾人轺车二 算;船五丈以上一算 。匿不自占,占 不悉,戍边一岁,没入缗钱。有能告者,以其半畀之。贾人有市籍者,及其 家属,皆无得籍名田,以便农。敢犯令 ,没入田僮。”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