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蔡泽曰:“若夫秦之商君, 楚之吴起 ,越之大夫种,其 卒然亦可原与?”应侯知蔡泽之欲困己以说,复谬 曰:“何为 不可?夫公孙鞅之事孝公也,极身无贰虑,尽公而不顾私;设刀锯以禁奸邪,信赏 罚以致治;披腹心,示情素,蒙怨咎,欺旧友,夺魏公子卬,安秦社稷,利百姓,卒为秦禽将破敌,攘地千里。吴起 之事悼王也,使私不得害 公,谗不得蔽忠,言不取苟合,行不取苟容,不为危易行,行义不辟难 ,然为霸主强国,不辞祸 凶。大夫种之 事越王也,主虽困 辱,悉忠而不解,主虽 绝亡,尽能而弗离,成功而弗矜,贵富而 不骄怠。若此 三子者,固义之至也 ,忠之节也。是 故君子以义死难 ,视死如归;生而辱不如死而荣。 士固有杀身以 成名,虽 义之所在,虽死无所恨。何 为不可哉?... 更多 >>